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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创办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信息资源与服务中心。近年来紧密围绕中山大学教学与科研需要,持续进行信息资源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拓展、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功能,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信息资源服务。

  • 中文名:中山大学图书馆
  • 外文名:Sun Yat-sen University Library
  • 始建时间:1924年
  • 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
  • 馆藏数量:603.03万册 ( 件 )
  • 联系电话:020-84111992
  • 官网:http://library.sysu.edu.cn/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行业影响力

中山大学图书馆的影响力指数:

基本概况

中山大学图书馆创办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信息资源与服务中心。近年来紧密围绕中山大学教学与科研需要,持续进行信息资源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拓展、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功能,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信息资源服务。

中山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山大学图书馆已逐步建立起文、理、医学科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截止到2015年12月,中山大学图书馆纸质馆藏总量达603.03万册(件) ,其中,古籍图书近 37.33万册;中文纸本期刊80.31万册;外文纸本期刊 35.10万册;中文电子期刊41566;外文电子期刊44571种;中文电子图书137.53万册;外文电子图书51.21万册;光盘及网络数据库 300 多种;多媒体光盘资源1.66万片。

中山大学图书馆系统现由南校区图书总馆、北校区医学图书馆、东校区图书馆、珠海校区图书馆共4个校区图书馆和经济与管理学科分馆组成。馆舍总建筑面积达11万余平方米,设有阅览座位7585个,检索和服务终端417台。

中山大学图书馆现已完成局域网的全面升级改造,建成主干为千兆,百兆到桌面的高速局域网。在全校四个校区图书馆以及一个学科分馆中使用统一的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建立了无缝连结,形成了便利的分布式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建、共知与共享,及图书资料通借通还。

中山大学图书馆一贯秉承公平、开放、共享的图书馆理念和优良传统,以“智慧与服务”为馆训,不断完善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目前,图书馆引进了先进的3M安全监测系统,实行藏、借、阅、网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图书馆周开馆时间100余小时,网络服务每日24小时不间断。除提供常规的书刊借阅服务外,图书馆还可提供馆藏书目信息查询,新书通报,光盘与网络数据库检索,多媒体资源浏览,VOD视频点播,虚拟参考咨询,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网络教育与培训,学科专题信息导航等形式多样的电子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定题服务等深层次信息服务。

图书馆现设有图书馆与资讯科学研究所、医学情报研究所和中国古文献研究所。自1996年以来,医学情报研究所内部编辑出版《医学信息荟萃》旬刊。中山大学图书馆始终注重馆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承担了多个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在图书馆学、文献学、古籍整理与数字化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图书馆承担的大型科研项目包括由美国岭南基金会资助的“中山大学图书馆馆藏碑帖数字化”项目、教育部CALIS特色数据库项目“大珠江三角州研究数据库”等。

中山大学图书馆现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 (CALIS) 华南地区中心, CALIS数字图书馆基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华南区域中心,教育部16个文科文献信息中心之一,教育部文科专款受益院校,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中山大学图书馆正在朝着世界一流大学图书馆的建设目标迈进。[1]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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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指南

中山大学图书馆入馆须知 


第一条  读者凭有效证件入馆。有效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1. 校内读者凭校园卡、临时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馆。

  2. 校友凭校友卡和身份证入馆。

  3. 持有广州大学城等其他九所高校有效证件的读者凭该校有效证件和身份证入馆。

  4. 校外读者凭身份证申请办理临时阅览证后可入馆查阅本馆馆藏资源。临时阅览证收费10元(军人、教师、学生收费5元),当天有效。图书馆有权根据读者和资源情况决定接受或拒绝临时阅览证的办理申请。

第二条  校内各单位接待的来访人员如需参观图书馆,请提前预约。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须事先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活动。

第三条  讲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吹口哨或制造其他噪音。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第四条  合理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遵守秩序,禁止霸位。

第五条  自觉维护图书馆的优雅环境,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馆内提供饮用水,请勿携带食物及饮料入馆。保护绿化,请勿践踏草地、攀折花木。

第六条  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座位时贵重物品请随时携带,以防丢失。

第七条  爱护馆内书刊、设备及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挪用、搬移或占为己有。

第八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入馆,严禁在安全通道、走道、楼梯、防火卷帘下放置任何私人物品,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第九条  离开图书馆时请对门卫人员的必要检查予以配合。

第十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劝告者,我馆有权拒绝其入馆或停止其借阅权限,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中山大学图书馆特藏文献阅览规则

中山大学图书馆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为保存和保护历史文献,保障历史文献的合理利用,制定如下阅览规则:

第一条 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30时,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二条 开放对象

图书馆不提供特藏文献外借服务,只提供特藏文献馆内阅览服务。所有阅览者必须出示和抵押相关身份证件,办理阅览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一)在校师生:须抵押校园卡,并出示身份证;

(二)本校校友:须抵押校友卡(或原校园卡),并出示身份证;

(三)校外读者:须抵押身份证,并出示单位介绍信和在总服务台办理的临时阅览证,提供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复印件留存;

(三)境外读者:须抵押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出示在总服务台办理的临时阅览证,提供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留存,并报特藏部主任批准。

第三条 阅览守则

(一)图书馆谢绝任何阅览者携带包裹和书刊资料进入特藏厅。

(二)在特殊情况下,经特藏部批准并详细登记后,可以携带下述相关资料入内:(1)散页资料(含复印资料、手写资料等)一次不得超过5页;(2)成册资料,必须由读者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或由导师签字确认)。所有带入资料须经馆员复查后方可带出。

(三)特藏厅新版古籍、方志资源为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取阅;

(四)专藏及校史资料实行闭架管理,读者需先查询馆藏信息,然后向馆员提出申请,由馆员提取书刊、登记后方可阅览。阅毕交馆员验收后方为归还。

(五)阅览特藏文献,须小心谨慎,倍加爱护,不准折页,不准书中标记涂写。

(六)保持安静,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七)闭馆前,请读者提前十五分钟归还书刊,以便工作人员清点。

第四条 复制服务

严格限制复印、照相和扫描特藏文献。

(一)所有特藏文献均不允许扫描;

(二)1952年前的校史资料和影印线装书不提供复印;

(三)经批准登记,部分新版或影印书刊可以复制,但申请复印者须承诺仅用于教学科研而不用于出版,且不得全本复印,复制的数量不得超过每册的三分之一;

(四)经批准登记,部分特藏文献可以使用冷光源拍照(禁止使用闪光灯),但申请拍照者须承诺仅用于教学科研而不用于出版,且不得全本拍照,拍照的数量不得超过每册的三分之一;

(五)复制和拍照的收费标准参见《中山大学图书馆古籍(民国书刊)保护收费标准》。

中山大学图书馆珍藏馆文献阅览规则

中山大学图书馆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为保存和保护历史文献,保障历史文献的合理利用,制定如下阅览规则:

第一条 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二条 开放对象

图书馆不提供珍藏馆文献外借服务,只提供珍藏馆内阅览服务。所有阅览者必须出示和抵押相关身份证件,办理阅览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一)在校师生:须抵押校园卡,并出示身份证;

(二)本校校友:须抵押校友卡(或原校园卡),并出示身份证;

(三)校外读者:须抵押身份证,并出示单位介绍信和在总服务台办理的临时阅览证,提供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复印件留存;

(三)境外读者:须抵押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出示在总服务台办理的临时阅览证,提供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留存,并报特藏部主任批准。

 第三条 阅览守则

(一)图书馆谢绝任何阅览者携带包裹、书刊资料及水杯进入珍藏馆。

(二)在特殊情况下,经特藏部批准并详细登记后,可以携带下述相关资料入内:(1)散页资料(含复印资料、手写资料等)一次不得超过5页;(2)成册资料,必须由读者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或由导师签字确认)。所有带入资料须经馆员复查后方可带出。

(三)如需借阅请先到提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登记个人资料及借阅信息。

(四)由馆员提取书籍;馆员根据该书保存状况决定是否提取,如所提书籍状况较差则不提供阅览服务。

(五)读者每次借阅书籍不超过三种;中途离开座位的读者,请知会工作人员;阅毕请交还提书处,由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下班时间未阅完书籍的读者也须办理还书手续。

(六)读者若需借阅善本,须经部门主任签字同意,到提书处办理借阅手续;外校读者借阅善本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阅览文献,须小心谨慎,倍加爱护,不准折页,不准书中标记涂写。请用铅笔,请勿使用钢笔。

(八)保持安静,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九)闭馆前,请读者提前十五分钟归还书刊,以便工作人员清点。

 第四条 复制服务

严格限制复印、照相和扫描特藏文献

(一)五楼珍藏馆所有文献均不提供复印服务。

(二)经批准登记,部分文献可以使用冷光源拍照(禁止使用闪光灯),但申请拍照者须承诺仅用于教学科研而不用于出版,且不得全本拍照,拍照的数量不得超过每册的三分之一;

(三)具体拍照收费标准请参见《中山大学图书馆古籍(民国书刊)保护收费标准》。

关于中山大学学人文库开放的规定 

中山大学学人文库设置于南校区图书馆总馆一楼西南侧,主要收藏、展示和传播我校师生和校友的学术著作,旨在深入展示中山大学图书馆的学术发展历史脉络、风貌与学术精神。 学人文库的收藏范围为各个历史时期中山大学学人独撰、合著、集体编写、翻译、编辑的专著、译著、教材、研究报告、资料书、工具书、作品集、论文集等各类型正式出版物和非正式出版物。 学人文库已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正式开放,欢迎广大师生及校友参观阅览。 目前文库典藏的学术著作近万种,不少为作者签名本,欢迎广大师生和海内外校友向学人文库捐赠签名本个人著作和集体著作。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 , 14:30-17:30 ,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开放对象:

学人文库仅提供文献馆内阅览服务,不提供文献外借服务。读者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抵换阅览牌,办理阅览登记手续后入内阅览。

(一)在校师生:出示校园卡,并换领阅览牌;

(二)本校校友:出示校友卡(或原校园卡)和身份证,并换领阅览牌;

(三) 校外读者:出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临时阅览证(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以身份证换领阅览牌,并提供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复印件留存;

(四)境外读者:出示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临时阅览证(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以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换领阅览牌,并提供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复印件留存;

三、阅览规则 :

(一)入库阅览前,个人物品需寄存;

(二)读者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特藏部批准并详细登记后,方可携带下述相关资料入内:( 1 )散页资料(含复印资料、手写资料等)一次不得超过 5 页;( 2 )成册资料,必须由读者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或由导师签字确认)。所有带入资料须经馆员复查后方可带出。

(三) 请遵守阅览规则,学人文库图书为开架阅览,读者可利用代书板自行取阅,阅后自助归架,保持学人文库的书架和环境整洁有序。阅览特藏文献,须小心谨慎,倍加爱护,不得折页,不得在书中标记涂写。

(四)请保持安静,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四、 复制服务

(一)学人文库不提供书籍扫描;

(二)经批准登记,学人文库图书可以复制,但申请复印者须承诺仅用于教学科研而不用于出版,且复制的数量不得超过每册书籍的三分之一;

(三)经批准登记,学人文库图书可以使用冷光源拍照(禁止使用闪光灯),但申请拍照者须承诺仅用于教学科研而不用于出版,且拍照的数量不得超过每册书籍的三分之一。

联系方式:

(一)日常开放、业务: 84110127 谢老师

(二) 赠书: 84111755 张老师 黄老师

(三) 团体参观预约: 84111992 罗老师[1]


参考资料

  • 1.中山大学图书馆.http://library.sysu.edu.cn/.[引用日期2017-01-20].
词条标签: 图书馆 高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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