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三院图书馆建立于1958年,位于教学科研楼三层,馆舍面积700平方米,藏书5万册,工作人员8名。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图书馆与北大和医学部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1999年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
基本概况
北医三院图书馆建立于1958年,位于教学科研楼三层,馆舍面积700平方米,藏书5万册,工作人员8名。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图书馆与北大和医学部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1999年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在现代化服务手段应用的基础上,图书馆不断创新、优质服务,始终做到“读者第一 ,服务至上”,能够提供借还书、电子阅览、复印、文献检索、原文传递、课题查新、引文分析、循证医学证据提供等多种层次的信息服务。[1]
开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8:00—20:00
星期五: 8:00-17:00
星期六、日:闭馆
读者指南
入馆须知[1]
一、凭证入馆 :读者凭本人有效一卡通、借书证入馆。所有读者必须刷证入馆。
二、保持安静 :保持图书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大声接打手机。
三、安全防火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四、保持清洁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在馆内吃东西,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爱护公物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览。
六、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图书馆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予以处罚。
八、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办理借阅证相关事宜[1]
1. 办证时间:周三上午8:00-11:30
2. 办证地点:图书馆借阅台;
3. 持一卡通的本院职工直接开通借还书功能;
4. 博士生、研究生及八年制学生,持班主任介绍信统一开通上网功能,费用10元/人;
5. 其他人员办证时请携带介绍信,一张一寸照片并注明科室、姓名,费用20元/人;
6. 图书证丢失须到图书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方可办理补证手续,费用15元/人。
科技查新
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服务是医药卫生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对提高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减少科研项目低水平重复和科技成果评审失准,增强科技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讲,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服务是医药信息专业人员以高水平文献信息检索为基础,经反复深入筛析、鉴别确定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为各级科研立题、成果评审等科技活动的新颖性评价提供科学依据的信息咨询服务。它与一般文献信息检索不同,不以提供可能相关文献目录为目的,而是以提供新颖性评价为宗旨。医药卫生科技查新的主要作用是: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1]
科技查新咨询服务流程:查新委托→受理查新委托→检索准备→选择检索工具→规范检索词→确认检索方法和途径→实施检索→完成查新报告→提交查新报告。[1]
借阅规则
1. 借书
(1)所有读者均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阅证,到图书馆出纳台借书处办理借阅
(2)外文原版图书仅面向我院医生、研究生、以及工作人员。
2. 还书与催还
(1)读者所借各类文献请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2)凡在图书馆读者数据中留有 Email 地址的读者,在其所借图书到期的前五天将会收到图书馆发出的催还通知。
(3)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还书逾期须交纳逾期费(每册每天0.2元),图书过期两天内归还图书,则给予免乏。
3. 预约
(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预约图书馆已借出的图书。读者只能对馆藏状态为“借出”的图书进行预约,如果显示架上还有此图书,则不能预约。
(2)当预约的图书归还入馆后,系统会向预约者发出Email通知。请在预约状态为"可借"后或收到预约通知的四天内三个工作日内到馆藏所在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超过期限预约自动失效。
(4)对不同类型读者的预约量进行了限制,最大预约量是2~3本。有过期书或者罚金超额的读者不能预约图书,“在架”图书不能预约。
(5)预约北大图书馆图书的读者,请在北大图书馆网站进行操作。
4. 续借
(1)续借服务对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也可以携带一卡通或借阅证到图书馆出纳台办理。
(2)续借期为:从续借之日起,还书日期顺延一个月,每本书只能续借2次。
(3)有过期书或者罚金超额的用户不能办理续借,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5. 读者借阅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 借书量 | 借期 | 续借 | 预约 | 欠款停借 | 书过期停借 |
本科生、留学生 | 15册 | 1月 | 3次 | 3册 | 6元 | 5册 |
博、硕士生(含直博、本硕、硕博连读) | 25册 | 1月 | 3次 | 3册 | 10元 | 5册 |
教职工 | 25册 | 1月 | 3次 | 3册 | 10元 | 5册 |
基地培养 | 4册 | 1月 | 1次 | 0册 | 6元 | 1册 |
进修医师 | 4册 | 1月 | 1次 | 0册 | 6元 | 1册 |
注:“借书量”包括在医学图书馆与北大中心馆所借图书总量
6. 遗失赔偿
(1)污损书刊,视其污损程度,分别给予图刊原价的20% ~ 300%的罚款;
(2)遗失书刊,应赔偿与所遗失的书刊相同的书刊,或原书新的版本;如不能赔偿原书刊,则按丢失书刊价格的5倍赔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