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止于网络立法与信息公开
2013/8/21 点击数:2907
[作者] 王芳的博客
[单位] 王芳的博客
[摘要] 原来郭美美是被网络水军公司包装的,原来“湿露露”、“干露露”也是被专门色情包装的,原来红十字会是被造谣的...没有伦理底线的商业行为与没有道德底线的个人行为一样可怕。人们终于知道什么是谣言,谁在造谣,却依然惊魂未定,不敢相信哪一个才是真相。20年前人们所期待的健康阳光的互联网似乎正在变得空前复杂,愈加扑朔迷离了。本文不讨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只讨论互联网信息伦理问题。
原来郭美美是被网络水军公司包装的,原来“湿露露”、“干露露”也是被专门色情包装的,原来红十字会是被造谣的...没有伦理底线的商业行为与没有道德底线的个人行为一样可怕。人们终于知道什么是谣言,谁在造谣,却依然惊魂未定,不敢相信哪一个才是真相。20年前人们所期待的健康阳光的互联网似乎正在变得空前复杂,愈加扑朔迷离了。本文不讨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只讨论互联网信息伦理问题。
在互联网上,信息发布的门槛已经降低为零,但在信息爆炸的情况下网络监管成本却很高,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而公众又没有获得真实信息的可靠渠道和对信息质量的辨识能力,致使信息不对称仍然严重存在。加上一些公共机构的性质使其能迅速吸引大量眼球,自身又缺乏品牌意识和公信力,很容易成为谣言攻击的重点。在互联网上吸引眼球就是在吸引潜在的购买力,用商业利益来解释谣言的传播确实是有说服力的,但可能仍然不够。
谣言就像风,打倒它很难。网络谣言既是一个信息传播问题,也是一个信息伦理问题,当其危害上升为法律问题时,就需要立法来制约了。互联网文化建设、市场规范首先就要对互联网上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对于网络水军公司这类扰乱互联网市场秩序者应及时绳之以法。目前我国互联网立法进展太慢,漏洞太多,没有跟上网络市场的快速发展,确实需要反思。在当下,立法不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总比无法无天要强得多。
公众关心的是如何辨识谣言,显然,个体的力量是十分有限的,普通公众既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也没有可靠的信息渠道来获取真实信息,只能靠对谣言的讨论来推测事情的真相,而这常常在无意中又对谣言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达到了造谣者所希望达到的目的。
被造谣者关心的是如何击破谣言,仅靠将造谣者绳之以法是不够的。一则效果太滞后了,不良效应已经产生,损失难以挽回;二则一个"尔玛"倒下去,可能又有若干"尔玛"悄悄滋生了。法制社会存在了几千年,但犯罪者却从来没有完全消失过。要想防患于未然,除加速网络立法之外,另一个必需的途径就是所有公共机构比如红十字会应做到信息透明,这本来就是这类依靠公众捐赠的机构所应尽的义务。阳光是一种有效的防腐剂,进出账目一笔一笔都向现实的和潜在的捐赠者有个交待,大家可能就更相信你,而非见风就是雨,那么容易相信谣言了。当然,这可能不比抓住造谣者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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