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职业院校毕业的小丁,被招聘平台一则“APP拉新”活动吸引,以为配合完成软件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就能赚得“第一桶金”。但仅20多天后,小丁就陷入了一起平台交易纠纷,被要求其承担退款责任。
苏检君:小丁是如何误入“APP拉新”活动的?
张达伟:2024年6月中旬的一天,急于找工作的小丁被一则招聘信息吸引:“招聘兼职,200元一天,工资日结。”小丁联系对方后便决定前往入职。入职后公司“主管”告诉包括小丁在内的十多位兼职人员,公司在与正规APP开展合作,只需从应用市场下载正版软件完成实名认证,就算完成任务,同时还会签署个人信息保密协议。小丁虽有疑惑,但想到是应用市场下载的正规软件,又有协议,便也放下了戒心。小丁随即拿出身份证,提供手机号码、验证码,并被要求拍了身份证照及半身照,认证了数十个APP账号,当日就拿到了200元报酬。
办案检察官们在讨论案情
苏检君:小丁是怎么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张达伟:2024年7月,小丁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在其注册的某交易平台上购买的电话卡不好用,要求退款。小丁察觉到不对,联想到了参与的APP认证事项,没想到才过了20多天,就引来了交易纠纷,马上报了警。
苏检君:“APP拉新”主要的模式是什么样的?
张达伟:该公司是由赵某等人成立的、专门通过“APP拉新”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室。以某交易平台账号为例,公司业务员帮助兼职人员实名注册后,会将包含兼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平台ID、绑定手机号、实名注册时间、实名注册地点等内容的信息上报给上家,上家核对信息无误后会支付每条80元至150元不等的报酬。工作室内有人专门负责对接上家,有人则借助劳务中介的优势,负责招聘兼职人员。
苏检君:本案最后判决结果怎样?
张达伟: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等3人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同时,判决赵某等3人共同承担1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嫌疑人与上家聊天记录截图
苏检君:针对类似情况南通开发区检察院采取了什么样的举措?
张达伟:其实小丁的遭遇并非个例,仅2024年6月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就接到了数起与小丁遭遇类似的报案。我院基于“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要求,针对辖区企业多、用工多、劳务中介机构较多的特点,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提醒函等方式,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业务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苏检君:结合本案,您有哪些提醒呢?
张达伟:马上又到了求职高峰季,大批应届生将走入社会,在求职过程中要注意辨别招聘信息,同时履行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职责,绝不能心存侥幸,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否则会给侵害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提供可乘之机。广大群众也要加强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信息保护,手机中收到的验证码等信息不要轻易泄露,以免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
(感谢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张达伟、贺晓娟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