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与误区 —— 关于公共图书馆借书证免押金的一些思考

2013/5/9   点击数:3544

[作者] 暄喧轩

[单位] 暄喧轩:吴晞论图书馆

[摘要] 21 世纪以来,中国的公共图书馆进入了全面免费的时代。学界的鼓噪呼吁,几家城市图书馆的大胆尝试,很快就嬗变为业界的共识和政府的方针。现在,免费服务在公共图书馆庶几近之“天条”,蔚成一时风气。恰如有的学者指出,这是本世纪中国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最为重大的进步和最为丰硕的成果。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 学界 借书证 服务创新



21 世纪以来,中国的公共图书馆进入了全面免费的时代。学界的鼓噪呼吁,几家城市图书馆的大胆尝试,很快就嬗变为业界的共识和政府的方针。现在,免费服务在公共图书馆庶几近之“天条”,蔚成一时风气。恰如有的学者指出,这是本世纪中国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最为重大的进步和最为丰硕的成果。

真理超越半步,往往就是谬误,就陷误区。孔子说的“过犹不及”,也是这个意思。当今某些地方公共图书馆推行借书证免收押金,并自诩为“服务创新”,就是一例。

这种“创新”超越了图书馆的底线。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底线,而图书馆界的底线之一,就是图书馆的藏书。建设藏书,保护藏书,进而汇聚知识,传承文明,是图书馆最为重要的天职,是图书馆之所以成为图书馆的本质特征。图书馆的这种功用被卡尔·波普尔称为“世界三”,国人也有“诗书继世长”的优良文化传统。图书馆的任何行为,都不能以损害其藏书为代价。

而当今某些公共图书馆实行的借书证免押金政策,恰是以“借书不还”为代价的。某些地方领导甚至明确表态,由此造成的图书馆书刊丢失损失全部由财政增拨款项买单。在他们眼中,这是一项“惠民”的好事,如同是在给市民开粥厂、派红包、发利是,图书馆书刊的损失可以用金钱来补偿,馆藏的文献也是可以作为福利赠送给市民的。这是图书馆办馆方针的错位,也是对文明遗产和知识传承的漠视和无知。

图书馆收取押金来确保藏书免受损失,绝不是唯一的方式,甚至也不是最佳的方式。在高校和其它一些有固定读者群的图书馆,就无需用钱来做抵押。在香港和许多西方国家的公共图书馆,都是不收取借书押金的,居民诚信本身就是担保。在公民信用制度远未建立的我国大多数地方,如果不是寻求建立可以取代押金的担保制度,而是不惜损失图书馆的文献收藏,去搞此类“服务创新”,则于图书馆之宗旨悖之远矣。

图书馆藏书是属于全社会的宝贵文献收藏,但也要以“用”为前提,绝非要束之高阁,也不完全是神圣不可触犯。在一些公共图书馆,尤其是基层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把多余的藏书廉价售给居民,甚至免费赠送,都是允许的,这也是西方社区图书馆常见的做法。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容忍“借书不还”,不能让那些品行有亏、需要教育惩戒的人享受这一“福利”,而让广大遵纪守法的公民蒙受由此带来的损失,如加大财政开支、损失公共文献收藏。就算是派红包、发利是,也要有个公平合理的发放途径和发放标准,不能混乱无序,更不能恶人先得。

笔者十分赞赏上海吴健中馆长的说法,图书馆发展是有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最低纲领是实现社会公正包容的使命,确保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公平的服务;最高纲领是提供知识服务,为各界人士自由交流信息、共享人类知识提供一个信息化环境。这也是当前图书馆发展的两大目标、两大使命。我以为,这两个纲领不是孰先孰后的关系,而是要并行不悖,齐头并进,图书馆方能健康发展。而图书馆藏书的齐备健全、保存完好,则是最基本的条件,尤其是实施知识信息服务这一“最高纲领”的前提和保障。

当前公共图书馆基本做到了开放、平等、免费的服务,尽管还远称不上完善,但已经为实现图书馆发展的“最低纲领”迈出了一大步;而在信息提供、知识服务上却乏善可陈,距离“最高纲领”还遥遥不可期。因此,要不墨守,也不逾矩,既要勇于创新,也要恪守底线,方能厚积薄发,更上一层楼。我想,只要是把这两大使命都纳入发展方针的各级领导和图书馆管理者,是不会盲目采纳借书证免押金这样的“创新”的。

此文刊发《图书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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